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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
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2022〕1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范两轮摩托车、载货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超员、违法载人引发的较大事故和群伤事故,按照要求,将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现将方案印发予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有效防范两轮摩托车、载货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超员、违法载人(以下简称摩托车、电动车“两违”)引发的较大事故和群伤事故,按照要求,将延长“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时间,并将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车“两违”纳入整治重点,从即日起至2023年4月29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保持《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2〕81号)明确的牵头负责、组织架构、班子成员不变,在原有整治重点基础上增加对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车“两违”整治内容,综合抓好城市和农村两个主战场。充分发挥县道安办统筹作用,通过各部门、乡镇(街道)、村社联动发力,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综合治理局面,确保工作层层抓牢、层层落实。
二、工作目标
(一)巩固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飙车炸街”、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成果,推动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养成不改装、不飙车、不乱停的习惯。
(二)针对摩托车、电动车“两违”突出问题,通过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等方式,强化源头、宣传、路面综合治理措施,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确保实现“一提升两下降”工作目标,即: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明显提升;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违法明显减少,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三、整治重点
围绕农村地区主战场,以“两轮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载货三轮摩托车只装货、不搭人、戴头盔、靠右行,电动四轮车有驾证、限两人、不超速、不营运”为重点,针对性抓好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劝导阶段(即日起—2023年1月28日)。以“不违载 不超员 戴头盔 靠右行”为主题,突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车主,通过微信、短信、大喇叭、海报、宣传资料、媒体采访现身说法、广泛发放和广播倡议书等方式,多渠道、多手段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警示提示,并持续宣传发动群众监督举报违法行为,形成共同抵制、社会共治的氛围。
(二)强力整治阶段(2023年1月29日—4月28日)。深化开展部门间联合共治行动。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查纠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组织违法驾驶人下车学习,引导其自觉遵法守法,切实将突出乱象整治到位。
(三)持续巩固阶段(2023年4月29日及以后)。经对执法整治阶段评估合格后转入巩固验收阶段。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的主要做法经验,对重点区域路段开展考核验收,系统分析整治存在的问题,并通报突出问题,切实固化治理措施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劝导。
——大宣传工作
具体措施:
1.各乡镇(街道)要印制足量宣传资料发放到乡镇(街道)道安办、交巡警、派出所,乡镇(街道)道安办、交巡警、派出所要在场镇、村口、农家乐、学校周边等车流、人流密集区域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从、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
2.县道安办要指导各乡镇(街道)设置停车场地,逐村设置交通安全学习点,方便违法驾驶人就近参加交通安全学习。
3.各乡镇派出所结合“一标三实”工作开展辖区实有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车主排查登记,并同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乡镇(街道)道安办、村社以及驾驶员协会等单位和组织通过赶场日集中宣传、院坝会、下乡提供审验服务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违法驾驶和搭乘摩托车、电动车危害、法律后果以及下阶段将开展集中整治和教育学习的要求,要做到安全短信“一旬一提示”,有效提升社会知晓度。
4.乡镇道安办组织农村“六支力量”做到逢赶场、红白喜事必宣传提示;村社每天通过短信或微信向驾驶人发送提示信息。
5.每个一级、二级劝导站和专职化劝导站以及镇口、村口、场口均要悬挂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农村大喇叭每天播放宣传音频不少于两小时。
6.加强有奖举报宣传。各乡镇(街道)、派出所的服务窗口、场口、村口、村委会、学校及周边、用工大户、农家乐及餐饮场所张贴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和交通安全宣传海报。
7.要组织媒体采访和视频播放违法驾驶员的感受、懊悔和守法承诺,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生动性和感染力。
——大劝导工作
乡镇(街道)道安办要会同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路检路查开展宣传劝导。农村劝导站在劝导、制止、纠正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行为时,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
具体措施:
1.各乡镇(街道)道安办要走村入户对摩托车、电动车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提示,同时掌握车主、上牌、购买保险、联系电话等相关情况,并将摸底掌握的情况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
2.交巡警、派出所、道安办要对执勤过程中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行为开展宣传劝导,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对不听从劝导的,严格依法处罚。
3.农村劝导站加强有效劝导。(有效劝导指:劝导、制止交通违法,并将相关情况和照片上传“重庆道交安”系统)。对不听从劝导的,要视频固定证据,移交公安或乡镇(街道)道安办予以处罚。
(二)强力整治教育。
——大整治工作
按照“月旬周日”整治日历,采取“集中+调度”“区域+联合”等整治模式,强力整治农村地区超员、违法载人、酒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整治高压氛围。
具体措施:
1.县公安交巡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要根据摩托车、电动车的出行规律,会同乡镇道安办以摩托车重点违法行为警情舆情反映的突出区域、时段为重点,在连接学校、场镇的国、省、县道设置不少于2条必巡线和2个整治点,开展不少于4小时的执勤查处,并确保每日至少有1条必巡线和1个整治点勤务提前到早上7时30分以前上岗。每日在国省县道检查摩托车、电动车不低于100辆,其中7点至8点时段不低于50辆,检查摩托车、电动车情况要及时录入集成指挥平台,发现的“两违”违法还要及时录入“重庆道安系统”,提升执法整治效果。
2.县道安办要每旬组织公安、交通、应急、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道安办等农村“六支力量”开展不少于1次“交安联合执法行动”,每次行动时长不少于4小时;乡镇派出所每周组织其他6+5支力量开展不少于1次辖区内的“交安联合执法行动”,每次行动时长不少于4小时。
3.乡镇派出所要联合道安办每天在场镇、学校周边、农村用工大户周边、摩托车及电动车通行量大的乡村公路设置不少于1个检查点,每个检查点每天开展不少于4小时执勤,重点在早晚学生上学和用工高峰时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两违”检查。
对工作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违法驾驶人承诺不再违法并申请参加交通安全集中学习教育的,暂不予处罚,参加学习期间要妥善保管车辆。对违法驾驶人不愿参加学习教育的,要在落实“面对面”警示教育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本通知下发后,同一驾驶人累计3次实施“两违”违法(含)的,原则上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大教育工作
以农村地区“两违”违法驾驶人为重点,全面启动集中学习教育,发动村社、学校和用工单位协同加强帮扶教育,多措并举提升安全文明驾驶和守法意识。
具体措施:
1.全面启用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集中学习点,各乡镇(街道)根据违法人数和居住分布,科学合理组织交通安全学习,通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方式,帮助违法驾驶人取得学习实效。
2.注重协同教育帮扶,要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将 “两违”驾驶人和搭乘人通报其所在的村社、学校、用工单位,协调单位组织采取宣传教育、道德评价、警示提醒等方式,增强交通违法人员的守法意识。
(三)持续巩固提升。
固化有效做法,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
具体措施:
1.全面总结工作做法和阶段成效,固化有效做法,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2.持续深化实施,以两轮、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为重点,持续深化开展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源头、宣传、路面综合治理措施,常态长效开展集中学习劝导。
3.县安委会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2023年安全生产考核,由县道安办制定考评办法,每月通报工作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车保有量大、“两违”违法突出,引发恶性事故风险高,直接决定着农村地区防控较大事故工作成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全力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组织推进。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组织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六支力量有力推进实施。
(三)规范文明实施。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理性平和公正文明执法和劝导,规范执勤执法用语,严禁强制拖移车辆,严禁收取停车保管费。要加强集中学习的规范管理,优化学习内容,不得收取任何学习费、资料费,不得超出学习范围或变相处罚。
(四)做好信息录入。对检查劝导发现、举报查证属实的“两违”行为,要及时、如实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以便于集中学习、考评通报时使用。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重大情况及时报县道安办工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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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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