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奉节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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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3/01/05 09:03:4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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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奉节诗奉网
作者:奉节诗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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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春节越来越近
奉节的伙伴们
一定要注意哟
千万不能随便乱放烟花爆竹!
奉节府发〔2022〕62号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公共安全风险,减少城市大气污染,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永安街道:朝阳社区、竹枝社区、滨河社区、羽声社区、香山社区、人和社区、江陵社区、诗城路社区,明月社区城市建成区。(二)夔门街道:宝塔坪社区,金盆社区、瞿塘峡社区城市建成区。(三)鱼复街道:迎宾社区、步云社区、明良社区,茶店社区、康宁社区、新竹社区城市建成区。(四)夔州街道:清水社区、魏家社区、冒峰社区、胡家社区,大槽社区城市建成区,真武村城市规划待建区。(五)朱衣镇:黄果社区、五湘社区、麻林村、红峡村城市规划待建区。(六)永乐镇:永安中学南校区至永乐镇场镇段公路南侧50米至长江水位线区域。二、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桥梁、隧道、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由有关管理责任单位在上述区域或者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志,并严格管理。三、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禁止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销售、储存、携带、燃放不符合重庆市公布的规格和种类要求的烟花爆竹在本县燃放区允许经营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 C 级和 D 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 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 6 类。禁止销售和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火药量大于 25g、内径大于 30mm(1.2″)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销售和燃放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六、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本通告的规定。对违反规定 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本通告自 2023 年 1 月 15 日起施行,《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通告》(奉节府发〔2019〕36 号)同时废止。
奉节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12 月 1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奉节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监审: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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