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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奉节法院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判令被告王某给付原告奉节县某涂料厂材料款22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不履行给付义务。
2022年3月29日,涂料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局法官李美淼及其办案团队马上通过网络查控方式,依法冻结被执行人王某银行存款2万余元,在异议期满后立即划拨案款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以最快的速度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2022年6月8日,涂料厂为法官李美淼及办案团队送来“排忧解难善执行、护航民企促发展”字样锦旗,向奉节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表示感谢。
奉节县人民法院实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办案模式,开设“民营企业”“民工工资”“涉农纠纷”等类型案件快速办理通道,大幅提升案件执行效率,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