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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警方开通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犯罪线索举报通道

转载 2022/06/08 10:10:0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3753 阅读 0 评论 24 点赞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奉节县药品安全,奉节警方从即日起开通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犯罪线索举报通道,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吁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并提醒市民切勿实施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犯罪行为。


为拓宽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来源,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奉节警方公布了受理群众举报线索方式,群众可现场或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奉节警方举报相关违法信息。


一、举报范围


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3)、变质的药品;

(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1)、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2)、被污染的药品;

(3)、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4)、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5)、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6)、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7)、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03
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



(1)、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2)、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3)、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4)、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和提供的证据要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调查核实。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坚决依法严惩、从重处罚;对包庇、纵容犯罪嫌疑人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110,023-56516027;


2、信件举报: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路116号,邮编:404600)


3、当面举报:重庆市奉节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及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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